尊敬的各位用戶:
根據《湖南省財政廳、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、湖南省水利廳關于明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湘財稅【2024】21號)文件精神,對水資源稅征收標準按文件要求進行相應的調整:
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資源費改稅,征收標準由現(xiàn)行的0.05元/立方米調整為0.08元/立方米。
特此通知!
岳陽核興水務有限公司
2025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