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9月18日,湖南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在君山區(qū)李記水產經營部對當事人2020年9月18日購進的“羅氏蝦”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,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研究院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編號為№:A2020-J68438的檢驗報告,檢驗結論為“經抽樣檢驗,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符合農業(yè)農村部公告第250號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》要求,檢驗結論為不合格”。
本局于2020年10月20日對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進行了現(xiàn)場調查。經核查,當事人索證索票齊全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(guī)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。